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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推广 管理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25]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推广工作,确保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规范使用和项目取得实效,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根据《西峡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西政〔2017〕2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方案的依据和标准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60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工作指南》的通知》(豫商建〔2017〕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的支持范围和标准。
二、宣传推广要求 1、线上平台宣传 (1)微信平台宣传推广:拥有3万以上用户本县微信公众平台每日播报1则电商资讯,题材包括本地电商动态,外界电商行业资讯;具有独立的编辑和户外采访团队,能做到对西峡电商行业资讯的及时播报。 (2)电商协会微信平台、官方微博运营:自有技术开发运营团队,承接西峡县电子商务协会公众平台托管运营(粉丝维护,新闻编辑,活动跟踪报道),协会相关政策、活动及时发布。官方微博维护,同步播报每日资讯。 (3)西峡电商相关网站运营:于2019年6月之前建设并运营西峡电商相关网站(PC端,移动端手机版),汇总西峡电商企业,电商宣传项目推介,电商培训等。 (4)电视媒体联络:对于西峡重要电商活动、行业资讯能及时通过西峡县新闻中心电视传播,每月播放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播放时间不少于3分钟。 (5)视频宣传片制作:具备视频制作团队,制作西峡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视频宣传片,主要对西峡电商会议会务、培训、电商协会、电商企业、农村电商宣传工作推进、重要电商项目进行宣传;移动端微视频制作频率为每周一期,时长不少于3分钟;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总结推广宣传片每季度制作1期,时长不少于10分钟;项目年度管理视频1部,时长不少于20分钟。 2、线下户外宣传 (1)高炮广告:在县城城北出入口(迎宾大道路段)投放1年高炮广告,要求为18m×6m×2面,总面积216平方米。 (2)县城重点围墙广告位:在县城迎宾大道、北环路等各路段显眼位置的墙面,通过条幅和墙体广告投放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 (3)16个乡镇墙体广告投放:各乡镇显眼位置的墙面大面积广告位不低于60平米每乡镇,位置要求位为各乡镇重要路口的居民墙体。各乡镇显眼位置的墙面小面积广告位不低于30平米每乡镇,位置要求位为各乡镇街边居民院墙类。总面积不低于16*90=1440平方米。 (4)各类宣传横幅标语广告投放:县城、各乡镇、村悬挂宣传横幅标注标语不少于200条,横幅长度不少于8m,原则上县城县悬挂不少于20条、每个乡镇悬挂2条以上、每个行政村悬挂1条以上。 (5)宣传资料设计制作和投放:制作电商资讯宣传单,开展环保宣传车下乡宣传活动,在乡(镇)文化广场摆设咨询摊点,发放宣传单资料,宣传内容主要为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相关政策,需用粉色A3纸印刷,数量不少于50000份。 三、管理方式 由西峡县商务局、财政局与审计局共同组织实施,相关分管领导参加。项目根据《西峡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制度》和本管理方案要求同项目整体建设情况管理。
四、管理时间 根据《西峡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分阶段进行管理。由县商务局、财政组织管理,管理时间另行制定。
五、资金管理 扶持资金将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并严格参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西峡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2017〕28号)文件要求实施。